一块土地,却同时属于2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使用地范围内?昨日,记者接到报料,沙田西太隆村委会明珠路的一块土地因归属问题起争执,当事一方雇用掘土机把另一方的建筑墙体挖了一个洞。
空置厂房被挖一个洞
陈某回忆说,上世纪90年代初,他在沙田西太隆大道(现今的明珠路)右侧购得一块1000平方米的地,每平方米土地的价格为150元,但没有与西太隆村委会签订合同。
1995年,该片土地中的300平方米有了东莞市国土局颁发的3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每本使用证规定的用地面积为100平方米,批准时间是1995年9月10日。
陈某说,这三本使用证的附图说明:300平方米使用土地是靠近西太隆大道的,每间房子宽8米、长12.5米。
11年前,他在土地上盖起了厂房,并出租给一家五金厂。2008年,他拿出自己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发觉自己的土地应该是沿街26米宽的,于是便在厂房一侧的空地上加建了一间6米宽的房屋。没想到,王某也拿出一本土地证称他才是这块土地的拥有者,并要求陈某拆除其加建的房屋。
近期,王某准备在地块上打桩建设厂房,但纠纷一直没法得到解决。恼怒之下,3月30日18时许,王某开着宝马,带着一台掘土机去到陈某的加建房前,下令掘土机在加建房上挖了一个洞。
相邻空地正准备开建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间钢架屋子的墙体被掘了一个洞洞口大约有2平方米,地下堆着几十块红砖。屋子内部仅有几捆电缆,2个破旧的冰箱,而屋子背后的围墙也被推倒了。
屋子隔壁是一块宽敞的空地,空地上放着一台高大的打桩机。空地上的3名工人告诉记者,3月30日晚确实有一台掘土机过来推倒了围墙,并在屋子的墙体上掘了一个洞。
他们说,这片土地大约有5000平方米,准备建成一个工厂。打桩机已经准备完毕,近期就会破土动工,而2名业主的争执,他们也听说了。
随后,记者尝试联系另一名当事人王某,但无法联系上。
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
记者在西太隆村村委会了解到,陈某在购买土地之后,其侄子与西太隆的工作人员一起丈量了一块沿街宽20米、长50米的地块,随后,其中300平方米被批准为宅基地。但是,陈某在宅基地上建起了厂房出租,因此,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旧证换新证的时候,陈某因违规使用土地便没有领到新证。
2008年,陈某没有任何报建手续而违章搭建约200平方米的钢架屋子时,东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沙田分局已经出具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并要求陈某拆除违规建筑,但是违章建筑迟迟没有拆掉。
王某于上世纪90年代购得明珠路右侧的地块,并于2005年1月24日获得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在此地块上建设成工业厂房,占地面积为4989.5平方米。
王某所持的新版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卫星定位的,每块土地都有明确坐标,单位精细到厘米。而陈某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旧的手绘版,没有十分精确的用地范围。引起纠纷的恰好是新旧两版土地使用证所标示的土地交界处,大约有80平方米的土地似乎是重合的,即陈某加建房的所在。
对此,西太隆村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陈某和王某争执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但可以确定陈某的建筑是违规建筑。